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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流派
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 [1]。程颢
程朱理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有时会被简称为理学,与心学相对。是指中国宋朝以后由程颢、程颐、朱熹等人发展出来的流派,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他有不同的名称,如天、道等),而且他是善的,他将善赋予人便成为本性,将善赋予社会便成为“礼”,而人在世界万物纷扰交错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禀赋自“理”的本性,社会便失去“礼”。他还认为,由于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所以万物“之所以然”,必有一个“理”,而通过推究事物的道理(格物),可以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致知)。
所以如果无法收敛私欲的扩张,则偏离了天道,不但无法成为圣人,还可能会迷失世间,所以要修养、归返、并伸展上天赋予的本性(存天理),以达致“仁”的最高境界,此时完全进入了理,即“天人合一”矣,然後就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时人欲已融入进天理中(灭人欲,不是无欲,而是理欲合一),无意、无必、无固、无我(从“毋”变成“无”),则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偏离天道了。
程朱理学是一门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后世学术界将程朱理学说成“客观唯心主义”,将陆王心学说成“主观唯心主义”,便是从哲学的角度解释理学。不过,其实可以从更“薄”的层面去理解程朱理学,将程朱理学还原为一门政治哲学。理学虽然强调“内圣”,但“内圣”只是出发点,归宿还是“外王”,从“内圣”开出“外王”。这应该是我们理解程朱理学的一个逻辑起点,从这个逻辑起点出发,我们对程朱理学中一些不近常理的说法才会豁然开朗。程朱理学是一门政治哲学,换言之,这门学说其实是讲给君主、讲给治理国家的士大夫群体听的;宋代理学家特别讲求的“理”,也是用来约束君主与士大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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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理学”在中国古代又称义理之学或道学,其创始人为北宋的周敦颐、邵雍及张载。继後有程颢和程颐等人继续发展,最终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因此这种理学常被称为“程朱理学”,在元朝及其后的朝代中均为国家的官方思想。研究理学的学者称为“理学家”。细分来讲,陆王与理学有所差异万不可混为一谈。魏晋南北朝玄学盛行,在唐代佛道思想盛行,儒家思想不再独尊于一家。朱熹的深刻之处在于,把孔孟置于正宗,同时又把董仲舒阴阳五行,把张载、周敦颐、二程的观点,以及佛教的灭欲观和哲学与思辨精神,加以整理,小心而细致地构造出内容精深的新儒学体系。
宋以后七百年间,《近思录》、《四书或问》、《四书章句集注》一直被奉为正统,与宗法体制十分的适应。许多人言之凿凿地指出,由于受到程朱理学的束缚,中国从宋代开始走向内向、保守、停滞。甚至有研究服饰史的学者宣称,因为程朱理学的影响,宋代女性的着装趋于拘谨、呆板,包裹严实。但实际上,如果你去看宋画中的宋朝女性,便会发现她们的着装很性感,通常都是内衣外穿、酥胸微露。宋代的思想流派也可谓百花齐放,理学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学派而已,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熹的学说受到朝廷的排斥。
朱熹有位“一语定交”的好友郑自明(郑鉴),官至“著作佐郎”,娶了宰相陈俊卿之女、朱熹另一位朋友陈师中之妹陈氏为妻。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郑自明不幸英年早逝,一年后坊间传出陈氏意欲再嫁的消息,朱熹便给陈师中写了一封信:“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朋友传说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更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仲必不惮翼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况伏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熹既辱知之厚,于义不可不言,不敢直前,愿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为僭率也。”
朱熹的意思是希望陈师中能够劝说令妹不要改嫁,留在郑家“养老抚孤”。这也是朱熹全部文章中唯 一引述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地方,朱老夫子承认“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可见当时社会并无女性不改嫁的一般观念。只不过陈家乃宰相之家,“名教所宗”,朱熹才“僭率”建议,但他实际的用心恐怕还是出于对亡友一家老幼未来生活的忧虑。
朱熹可能预感到这封信并不管用,又给陈师中的父亲陈俊卿写了一封信,意思还是恳请陈宰相劝说女儿不要改嫁,并解释他冒昧写这封信,乃是“正以人伦风教为重,而欲全之闺门耳。伏惟相公深留意也”。尽管朱熹说得非常恳切,然而,陈氏还是改嫁了。据朱熹本人所作《陈俊卿行状》,陈俊卿“次女适故著作佐郎郑鉴,再适太常少卿罗点”。实际上,两宋时期,从士大夫家庭到百姓人家,妇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王安石的儿媳宠氏、岳飞的前妻刘氏、陆游的前妻唐琬都改适他人。
宋史学者张邦炜先生曾利用南宋笔记小说《夷坚志》所记事例进行统计,结果发现:“单单一部《夷坚志》中,所载宋代妇女改嫁的事竟达六十一例之多,其中再嫁者五十五人,三嫁者六人。这虽属管中窥豹,但由此亦可想见其时社会风尚之一斑。”张邦炜先生得出结论:“宋代妇女再嫁者不是极少,而是极多”;“宋代对于妇女改嫁绝非愈禁愈严,相反倒是限制愈来愈小,越放越宽”。鲁迅讽刺宋人“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是不折不扣的污蔑,如果不是无知的话。
宋代的社会风气也不以再嫁为耻,对再嫁妇女并无歧视之意,范仲淹给范氏宗族福利基金订立的《义庄规矩》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对再嫁女子的资助优于男子再娶。宋朝皇室也没有歧视有改嫁经历的女性,四川妇人刘娥,原本是银匠龚美之妻,“(龚)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那刘娥改嫁给谁了?襄王赵元侃。后元侃当上皇帝,是为宋真宗,刘氏则册封为皇后。宋仁宗皇后曹氏也是改嫁女,原嫁与李家,但新婚之夜丈夫逃婚,“曹氏复归,后曹氏选纳为后,慈圣光献是也”。
宋朝的法律也没有任何压制女性改嫁权利的条文,只是禁止居丧改嫁、强迫改嫁、背夫改嫁——这些行为在任何时代都是应该予以限制的。即便是朱熹本人,也并不反对妇人改嫁。他说过:“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朱熹曾跟朋友讨论一个案子:建阳县有一名妇女,由于夫家太贫穷而提出离婚,事情闹到衙门,县官判离。朱熹的朋友对这个判决很不以为然,说:“夫妇之义,岂可以贫而相弃?官司又岂可遂从其请?”朱熹说:“这般事都就一边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无以自给,又奈何?这似不可拘以大义。只怕妻之欲离其夫,别有曲折,不可不根究。”可见朱老夫子尽管性格有些严肃,但也不是不近人情。
后世有些人认为程颐严肃刚正,神圣不可侵犯,甚至不通人情,实为後世所见的“道学脸孔”。在妇女贞操方面,程颐认为:“……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有人问程颐先生曰:「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颐则提出「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藉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后学朱熹(公元1130年—1200年)在〈与陈师中书〉也同意这样的说法:「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腐;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然而宋朝时期正是北方强邻压境耻辱肆虐之时,社会混乱,道德贞操价值观念等都被摒弃淡忘,故有针对性的提出,而后世之人往往对此断章取义,不由可叹。
程朱理学反对佛道的虚无主义,认为它忽略了伦理道德秩序,但同时又从道家思想里借鉴了许多关於道的论述,作为儒家形上哲学体系的材料。其实这正是儒家经典《大学》所谓“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的具体表现。朱熹的思想体系博大精微,教人的方法也较为平易近人,因此能集宋代理学之大成,朱子是继孔子後,儒学集大成者。他的许多著作都是下细功夫的。他与吕祖谦共同编撰了一本著作《近思录》作为理解《四书》的阶梯,而他认为《四书》是通往《五经》的阶梯,《近思录》曾为後世儒生必读。缠足的兴起,跟宋代理学家毫无关系在宋朝的理学著作中找不出任何支持女子缠足的言论。
理学在宋朝的发展,到元朝时期正式被确立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被官方所大力的弘扬“君臣大义”的思想已经超越“华夷之辩”成为当时社会的普世价值。被包括汉人在内的知识分子所广泛接受,大批的汉族色目地主纠集的“义兵”兴起,也成为镇压红巾军的主力。不过元朝消耗汉族世侯、对于汉族知识分子的排斥,也使这个群体很大程度游离于元朝中央政权之外,使元朝的统治根基脆弱,最后崩溃。元代理学著名者:吴澄、许衡、刘因、 郝经、姚枢,廉希宪,张文谦,刘秉忠、赵汸、汪克宽、华幼武、吴海、戴良、李祁、张宪、梁寅、苏天爵等等 [2]
元代名儒除赵复、许衡外,还有吴澄、刘因、郑玉、许谦,他们对元代理学的传播与发展都起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元代待儒生宗族乡绅阶层特别宽厚,对农民的土地兼并盛行,加上元代西征时期见过世面接触过西方各种文明与宗教,儒教被认定为宗教,儒生可以不用纳税,元代深得理学家怀念,很多名士为元朝殉节,甚至有不少汉族名士追随元顺帝北奔草原。而朱元璋是要过饭的平民出身知道农民疾苦明朝又开始抑制土地兼并(明后期乡绅又开始大规模兼并农民土地)。
清末张其淦曾编有《元八百遗民诗咏》,元遗民达八百五十余人,相对于《古今图书集成》所载的宋遗民七百人,其中蒙古色目士人只占很少比例,汉族士人则非常多,主要集中于徽州、福建、江西、浙东等文风鼎盛鱼米富庶之地。
继朱熹之後,明朝大儒王阳明(王守仁)将儒家思想再次推向了另一个极致——心学。明末,王学开始衰微。东林学派顾宪成、高攀龙批判王学末流谈空说玄、引儒入禅的学风,欲用朱学救其弊,提倡治国救世的名实之学。明末两大儒中的黄道周推崇朱学,而刘宗周以“慎独”为宗,对王守仁思想进行改造和发展。
熊赐履大肆鼓吹程朱学说,强调:“朱子之学,即程子之学。程朱之学,即孔孟之学。若程朱非,则孔孟亦非矣。程朱之学,孔孟之学也。程朱之道,孔孟之道也。学孔孟而不宗程朱,犹欲其出而不由其户,欲其入而闭其门也。”乾隆五年(1740年)下诏说,程朱之学“得孔孟之心传……循之则为君子,悖之则为小人;为国家者由之则治,失之则乱,实有裨于化民成俗,修己治人之要。”
“刘师培说“清代之学,迥与明殊。明儒之学,用以应世,清儒之学,用以保身”。
“章太炎也说“宋明儒者多耿介,清儒多权谲”。
“(王鸣圣)‘未尝一日废书’,天天在与圣贤打交道,但读书和立身已经分成两件事,圣贤也就无法感化他了。”
“嘉道年间的沈垚说:‘乾隆中叶后,士人习气,考证于不必考之地,上下相蒙,学术衰而人才坏。
程朱理学真正被阉割是在满清的时候,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吕留良在满清统治下的遭遇。
许多人知道吕留良是因为满清的文字狱,知道他是一个有强烈反清复明的民族思想的人物,死后被清廷挫尸枭示,但未必知道吕留良本身恰恰是一个程朱理学最坚定的信奉者与宣扬者。 [3]
钱穆说“如吕留良,乃于清廷设科取士之朱子《四书》义中大张民族主义,罹剐尸之刑。雍正皇帝颁《大义觉迷录》一书,昭示天下举子,尽人必读。乃不久,其书亦同遭禁锢,举国无一人能见。直至清之末叶,民间始再印此书,与吕留良书同获重见于国人。今人多能谈清廷文字狱,屡行文字狱者为雍正,而雍正御著书亦同受禁锢,此诚旷古奇闻。
在吕留良看来,程朱理学和儒家观念本身就提供了批判君主专制和异族统治的思想武器,程朱理学中批判私心,批判功利,其矛头所向不是平民百姓,恰恰是君主和官员等统治阶层。
而吕留良所说的“汉唐以来,人君视天下如其庄肆然,视百姓如其佃贾然,不过利之所从出耳,所以不敢破制尽取者,亦惟虑继此之无利耳。原未尝有一念痛痒关切处耳。”这种说法已经类似于一些解放后一些政治教科书中的说法,即皇帝是地主头子之类,就算对百姓好,也是为了维护自己长远利益云云,“所以不敢破制尽取者,亦惟虑继此之无利耳”。
至于“自天子以至于一命之奉,皆谓之天禄。天禄本于农,禄自农生”,那已经等于是说皇帝和官员的俸禄其实都农民供给,是农民养活了他们。严格说来,吕留良对程朱理学进行的这种解释和阐述,并非是他个人的发明,而是程朱理学的本义所在,而且在明代,许多知识分子也都是这样来理解程朱理学,并且以程朱理学为根据,对皇帝的行为进行种种规范约束,甚至直接指责皇帝,漫骂攻击皇帝,只是吕留良的阐述显得更为通俗而已。 [3]
在晚清时期的传统学术格局中,程朱理学作为官方哲学和社会意识形态,晚清理学的复兴,除表现 在清政府制定学术政策时不断强化程朱理学的社会地位外,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理学宗奉者人数众多,出现了一些较为活跃的学术群体,理学声势一度有所壮大。
道光朝以后,伴随汉学式微,理学宗奉者活跃起来。尤其是在宋代理学家周、程、张、朱等人曾讲过学的湖北、河南、陕西、安徽、福建等地,宗理学者声气相通,结成群体,其规模和声势均非乾嘉年间可比。湖南在清代受汉学影响较小,理学阵营庞大,多数士大夫奉理学为尊,诸如陶澍、贺长龄、贺熙龄、唐鉴、胡达源、罗泽南、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等,均好理学。河南以理学知名者有刘廷诏、王检心、王涤心等。关中地区自宋代以来就有讲求理学的传统,晚清时期,朝邑的李元春、周至的路德、三原的贺瑞麟等人尊奉理学,又通过讲课授徒,培养了大批理学后进。安徽以桐城为中坚,拥有方东树、姚莹、方宗诚、方潜等一批笃守程朱之道的学者,而霍山的吴廷栋、六安的涂宗瀛、当涂的夏炘和夏炯兄弟等也以理学闻名。
基本观点播报编辑
基本观点
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包括:1、理一元论的唯心主义体系,认为理或天理是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2、理一分殊 [3],认为万事万物各有 一理,此为分殊。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此为理一;3、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构成人的本质,在人间体现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人欲”是超出维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与天理相对立。相关书籍
佛学影响儒学最大者是其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宋儒之学,虽然也主要是一种政治、伦理学说,但它所依据的哲学基础,已经不是‘天人合一’,而是‘本体论’的思维模式”,这种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来自佛学。 [6]宋明六百年儒学之发展,世人称之为“宋明理学”,宋明理学之“理”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道理、理论或义理。对其若不中肯定位,即显空泛,而难以抓住其实质,更不能了然其与先秦儒家之关系。
宋明理学是“性理之学”,它是亦道德亦宗教,道德与宗教的合一。(此宗教非西方拜神之宗教,乃是宗本性或本心之教化之宗教也。)这种“性理之学”不仅仅是程伊川、朱子开出的“性即理”,还含有“本心即性”的“性理”义,此乃陆象山、王阳明开出的“心即理”。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心性之学”。佛教本身就是一种内向型的关于心性的宗教,唐代禅宗的出现标志着佛教中国化运动的完成,佛教完全变成了一种关于内心如何觉悟的宗教。在佛教与禅宗心性论思想影响下,唐宋道教完成了由外丹向内丹的转型,宋明新儒学也从主张“性即理”到主张“心即理”,变成了一种注重内在超越的心性化儒学。 [7]
这种心性之学,即是内圣之学。内在于个人自己,自觉地作圣贤工夫、作道德的实践以完善自身之德行,圆满人格之学问也。内圣之学在先秦儒家已彰显成定局,经宋明儒者六百年之发展与弘扬,益发展至极高之境界。内圣之学也可以称之为成德之教,“成德”的最高目标是成圣、成仁、成大人,其实际意义是将个人有限生命扩充至无限圆满。
这个“成德之教”仅学问面而言,亦可称之为“道德哲学”,其中心问题有二:一者讨论道德实践之所以可能的超越根据,此即心性问题;二者道德实践如何下手的问题,此即工夫问题。道德哲学只有兼顾这两方面始能完备。在心性问题上,心性不仅作为道德实践之本体,亦是宇宙生化之本体,一切存在之本体(依据)。这样,道德哲学中自然又引生出一道德的形而上学。
“道德的形上学”由道德的进路来接近形上学,从而对一切存在作一“本体的陈述”与“宇宙论的陈述”。在西方,康德只建立了“道德的神学”,他并没有积极地意识到且充分证成“道德的形上学”,但康德的意志自由,物自身,以及用美学判断来沟通道德界与自然界之思想,就含有“道德形上学”的趋向。宋明儒者依据先秦儒者“成德之教”之弘规,其弘扬的“心性之学”正涵一“道德的形上学”的充分完成。这也是牟宗三先生对宋明儒学的基本定性和定位。所以说宋明儒学不仅仅是一笼统的道德学说,而且它还是一真正意义上的形上学,这就使得宋明儒学在人类文化中之位置得到真正肯定,也为我们了解宋明儒学打开了新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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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形成
二程曾同学于北宋理学开山大师周敦颐,著作被后人合编为 《二程集》。他们把“理”或“天理”视作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理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仅是世界的本源,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在穷理方法上,程颢“主静”,强调“正心诚意”;程颐“主敬”,强调“格物致知”。在人性论上,朱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并深入阐释这一观点使之更加系统化。
二程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宋代理学思想体系的正式形成。 南宋时,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二程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而精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从广义上说,它也包括由朱熹所摄入的北宋“五子”(周敦颐、邵雍、张载和二程)的学说,并延伸到朱熹的弟子、后学及整个程朱的信奉者的思想。由于朱熹是这一派的最大代表,故又简称为朱子学。朱熹借用佛教“月印万川”的比喻,说明“理一分殊”的思想,把“天理”看做一切价值的源泉。他说:“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那释氏也窥见得这些道理。”(《朱子语类》卷十八)并以华严宗“一即一切”的说法解释“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朱子语类》卷九十四)。朱熹
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开始为统治阶级所接受和推崇,经元到明清正式成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故如对宋明理学的概念不做特别规定的话,在通常的意义上便是指程朱一派的理学。
宋元明清时期,历代统治者多将二程和朱熹的理学思想扶为官方统治思想,程朱理学也因此成为人们日常言行的是非标准和识理践履的主要内容。在南宋以后6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程朱理学在促进人们的理论思维、教育人们知书识理、陶冶人们的情操、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历史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人性论上,朱熹认为人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源于太极之理,是绝对的善;后者则有清浊之分,善恶之别。人们应该通过“居敬”、“穷理”来变化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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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复兴
从时间上讲,道光二十年(1840年),唐鉴“再官京师,倡导正学”,可视作理学振兴的重要标志。顾云《盋山文录》说:“道光之末世,儒讲汉学者浸微,于是唐确慎公鉴、文端公倭仁、吴侍郎廷栋诸人起而讲宋学,曾文正公国藩亦会焉。”(顾云:《罗文学蒋孝廉别传》,《盋山文录》卷五)这一年,唐鉴奉旨内转太常寺卿,在他周围聚集了倭仁、吴廷栋、曾国藩、何桂珍、吕贤基、窦垿等一批理学名士,从而在京师结成一个讲究程朱理学的学术群体。道光末年这种崇尚正学的风气,与乾嘉时期“士大夫皆不尚友宋儒”的局面,形成鲜明对照。
唐鉴是理学复兴的宗主,倭仁、吴廷栋、曾国藩等则是理学复兴的主将。同治年间,倭仁、吴廷栋、李棠阶以“正学”立朝,大大提升了理学的地位。方宗诚称:吴廷栋“与倭公艮峰、文园李公同朝。时倭公以大学士为师傅,李公以尚书掌军机,虽各有分位,未能越俎,而道义相契,可以密相赞襄,切磋德业,海内称为